A: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的廢物共29種/類(參見2019《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其中固體廢物包括:
-
家庭日常生活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像紙、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鉛蓄電池、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以及電子類危險廢物等全部環節和收集環節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
含鉻皮革廢碎料用于生產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過程不按危廢管理;含鉻皮革廢碎料在運輸環節運輸工具滿足防雨、防滲漏、防遺撒等要求時不按危廢進行運輸。
-
煤氣凈化產生的煤焦油滿足《煤焦油標準》,且做為原料使用,利用過程不按危廢管理。
-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醫療廢物焚燒飛灰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填埋過程不按危廢管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協同處置過程不按危廢管理。
-
醫療廢物焚燒飛灰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填埋過程不按危廢管理。
-
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產生的廢金屬,用于金屬冶煉,利用過程不按危廢處理。
-
利用破碎分選回收廢覆銅板、印刷線路板、電路板中金屬后的廢樹脂粉,運輸過程運輸工具滿足防雨、防滲、防遺撒要求,不按危廢進行運輸;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填埋處理,處置過程不按危廢。
-
農藥廢棄包裝物,村鎮收集過程不按危廢管理。
-
廢棄的含油抹布、勞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廢管理。
-
由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經地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同意,按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轉移和處置,轉移和處置過程不按危廢。
-
陰極射線管含鉛玻璃、廢棄電路板,運輸過程滿足防雨、防滲、防遺撒要求,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
19張(含)床位數以下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的收集活動,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醫療廢物運輸時,轉運車輛符合《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要求不按危廢運輸。
-
感染性廢物,按技術規范處理后,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或焚燒處置,處置過程不按危廢管理。(未完...)
Q2: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廢物是否不屬于危險廢物?確定某種廢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A:《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僅豁免了危險廢物特定環節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沒有豁免其危險廢物的屬性。
確定某種廢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為:
-
確定該廢物屬于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的危險廢物(核對廢物類別/代碼和名稱);
-
確定該廢物的豁免環節是否與《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一致;
-
核對是否具備《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列明的豁免條件。
Q3: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豁免內容的具體含義是什么?
A: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在滿足上述條件前提下,“豁免內容”含義如下:
-
“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全過程(各管理環節)均豁免,無需執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
-
“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收集企業不需要持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或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
“利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利用企業不需要持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
“填埋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填埋企業不需要持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
“水泥窯協同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水泥企業不需要持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
“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運輸工具可不采用危險貨物運輸工具;
-
“轉移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進行轉移活動的運輸車輛可不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轉移過程中可不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但轉移活動需事后備案。
Q4: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的危險廢物,其豁免環節的前后環節如何銜接,以確保后續環節仍按危廢管理?
|